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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卓越中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 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2023-05-05 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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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保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提高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质量,制定本暂行办法。

校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上坚定,思想品质好;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奉献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强。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工作能力;

3.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民主作风好,公道正派,讲党性、顾大局,善于团结同志;

4.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二)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校长至少要有副校长三年以上的任职经历,副校长需在中层干部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4.新提拔的校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超过60岁。已退休的同志,身体条件较好的也不得超过70岁。

(三)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岗位,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

二、选拔程序

1.校长由董事长提名,副校长由校长提名;

2.施政演讲:提名的人选在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发表施政演讲,并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根据施政演讲情况和民主测评的结果,由董事会组织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董事会研究决定,校长由董事长聘任、副校长由校长聘任。

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家庭条件等。

2.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二)基本资格

1.教师基本资格

(1)原则上近三年内应具有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的经历;

(2)近三年内个人历次学年考核成绩:教学成绩+常规考核成绩(不含学科及班主任加分)在可比性同一类别教师中至少有两次达到良好,另一次不得为后两名;

(3)现任班主任且近三年内该班主任工作成绩(学生管理+班级学生升级或高考成绩)分类排名至少有两年不低于同类班级个数的1/6名次(四舍五入),类别为6个班以下的取第一名;另一学年班主任工作成绩分类排名在同类班级不得低于中间名次,两个班的不得比另一个班差距非常明显。

(4)班级管理和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满足以下两条视为符合基本资格。①最近连续两年班级管理综合量化成绩在同类班级都是第一;②最近连续两年教学成绩不低于同类教师群体中间名次。

(5)备课组长类

带领全组积极推行教学改革,公认全组实行高效课堂教学“6+1”模式,效果显著且成绩突出,在可比性的考核中满足以下两条可视为符合基本资格。

①连续N年年终量化,学科成绩第一(A、B部分开计算,按双上线及单上线人数多少比出第一),学科之间先比双上线率,若相同则比单上线率,再相同则看平均分。

②最近连续N年教学成绩不低于同类教师群体中间名次。

③考虑学科人数多少因素,若学科组人数≥5人的满足两年即可;若学科组人数3人或4人则应满足三年;若学科组人数2人则应满足四年;学科只有1个人的不作为学科组考察。

2.职工基本资格

职工必须在管理岗位上连续任职三年以上,管理成绩特别优秀,近三年内单位考核个人成绩排名至少有两次第一,另一次在中间名次以上。

(三)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

1.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2)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群众呼声高。

2.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领导干部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

(2)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他人无法取代的;

(3)特殊时期造成干部稀缺的。

二、选拔程序

(一)确定并公布职位、职数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选拔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或学年结束进行。如工作需要,召开校级领导干部会议也可另行安排时间。

2.对照选拔任用条件,根据自己近三年的工作成绩进行个人申报,并填写申报表;

3.对申报中层干部者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公示符合条件人选名单、业绩。

(三)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报票的方式进行,主要是由干部和知情群众对资格审核通过者德能勤绩廉等全面衡量,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2.民主测评中,对每一位测评对象按其所竞争的职位应具备的德才素质,设“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让干部群众对其评价。同一职位的竞选者,限定只能投1人“优秀”票,对其余人选只能投“称职”或“不称职”票。民主测评的结果实行量化积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优秀”票每票计10分,“称职”票每票计5分,“不称职”票不计分。

3.对民主测评结果,可以根据测评主体工作职责和知情范围的不同,按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部分教职工三个层次分别统计。三个层次分别统计时,原则上分别按0.2、0.3、0.5的系数进行加权处理,计算出民主测评得分。

4.民主测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计算出各位参与者的测评成绩进行公布。

 (四)确定考察对象

1.根据参与者的民主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2.由于学校女教职工数量偏多,而女干部人数过少,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对优秀女同志给予充分考虑。

(五)组织考察

1.学校由校级领导干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采取与知情干部尤其是分管领导、群众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3.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要认真负责地写出考察材料,并就考察对象的使用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纳入后备干部培养

考察合格人选,学校先纳入后备干部协助相关中层干部工作,进行培养至少三个月。

决定任命

1.校长从后备干部人选中提名,经校级领导干部研究决定;

2.任前公示。将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职位等在全校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3.依据公示结果,经董事长批准,在学校董事会报备,校长聘任;

4.所有被提拔的干部一律从任命之日起试用期一年。

、在干部选拔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召开董事会议或校级干部会议讨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