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闻
0393-5330789
457506
范县新区板桥路与范莘路交叉口路东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3-12 16:19:33
点击量:17
补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每生每年400元;补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保教费每生每年600元(大班学生已经享受免保教费,不再重复享受)。
(一)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 (二)生活补助 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寄宿制小学生每人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50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每人每年625元,初中生每人每年750元。
(一)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一)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 (三)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